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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语丨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
发布时间:2023-11-30


11月27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,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建设同高质量发展、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,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。今天,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,邀您一起学习领会。

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涉外法治的基础,发挥着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重要作用

  法律是社会生活、国家治理的准绳。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涉外法治的基础,发挥着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重要作用。在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新征程上,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,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。

  ——2023年11月27日,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

 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,加强涉外领域立法,进一步完善反制裁、反干涉、反制“长臂管辖”法律法规,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。

  ——2022年2月16日,习近平署名文章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》

  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,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,统筹立改废释纂,加强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涉外领域立法。

  ——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,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推进涉外法治工作,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,促进国际法治进步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

 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事关全面依法治国,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。推进涉外法治工作,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,促进国际法治进步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。

  ——2023年11月27日,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


 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,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,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。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,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。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,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。

  ——2023年11月27日,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


  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,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,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。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,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,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,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,加强涉外法治建设,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
  ——2019年2月25日,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


一体推进涉外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和法律服务,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


 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、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,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,统筹发展和安全,坚持前瞻性思考、全局性谋划、战略性布局、整体性推进,加强顶层设计,一体推进涉外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和法律服务,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。

  ——2023年11月27日,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


  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,加强涉外领域立法,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。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,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,坚决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。

  ——2021年12月6日,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


  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,统筹发展和安全,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,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、防范风险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。

  ——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,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

来源:党建网微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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